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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佳炜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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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闻法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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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怎么规定的 合同见证人有什么法律责任

发布时间:2023年12月25日 来源:青州律师
[导读]:   王佳炜律师,青州律师,现执业于山东闻法律师事务所,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秉承诚信、谨慎、勤勉、高效的执业理念,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。王佳炜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,恪尽职守,为当事人提供快捷、优质、高

  王佳炜,青州律师,现执业于山东闻法律师事务所,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秉承诚信、谨慎、勤勉、高效的执业理念,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。王佳炜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,恪尽职守,为当事人提供快捷、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,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;在办案中不畏权贵、据理力争、维权护法,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。

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怎么规定的

招标人一般在招标活动正常结束之后,及时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,但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行为除外。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》第52条规定,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,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。各类招标项目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略有差异。

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

1、对于工程建设项目,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》第52条规定,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,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。

2、对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,《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》中规定,a.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,将尽速并不晚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日原额退还投标人。b.中标的投标保证金,在中标人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,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,并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招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。

3、政府采购项目,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第37条规定,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,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。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,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,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%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。

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存在违反承诺行为,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,以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。

1、工程建设项目。根据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》第81条和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》第58条的规定,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,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,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,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,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,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,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;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,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;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,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。”

2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。《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》规定,投标保证金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将被没收:a.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;b.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;c.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;d.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。

3、政府采购项目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第75条规定,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:a.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;b.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,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,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,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;c.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。

合同见证人有什么法律责任

一、合同见证人需要承担什么

合同见证人只是证明确实有签订合同,但是不能要求其承担,只有担保人才可以要求承担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二十二条: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,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,保证合同成立。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,但是,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,保证合同成立。律师的见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,但是这种法律效力不是公证的那种效力,而是律师作为见证人,以第三者的角度,公正客观证明当事人所为的一定法律行为了的真实性及合法性。通常具有认定事实、确定及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效力。

二、公证和见证是一回事吗

我常碰到有人当事人找我要求做公证,这时我就得解释了“我这里是律师事务所,不能做公证,要做只能做见证。”那么“见证和公证一样吗有什么区别”

简单说就“公证机关”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证明法律行为,法律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。

律师见证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,由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,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、证明的一种活动。

二者相同点:如都是以合同双方以外的第三方的身份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证明;在见证或公证过程中都要依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,在主观上确认其合法的前提下才会进行见证或公证;都是依当事人的申请或委托才进行的等。

二者的根本不同是:律师见证和公证的主体不同,律师见证是由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,而公证是由公证处的公证员进行。

当然,在大多数情况下,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或见证,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,这个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。就公证和见证两种方式的效力来讲,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也是没有区别的。但是,这两种方式还是各有优势和特点的。

合同见证是民间常用的一种方法,主要是约束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。合同见证人只是见证合同签订的话,不用承担担保。这一点和合同担保及公证有所不同,如果见证人提供了担保,则合同一方违约的时候,其要承担连带。作为见证人,也应该督促双方执行合同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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